召開首場國家都市林推動委員會議 鄭副院長:推動「都市林」成為國家韌性基礎建設,以強化氣候調適、守護國人健康、維護臺灣永續發展
行政院於5月25日召開首次「國家都市林推動委員會」,由鄭麗君副院長親自主持。鄭副院長宣布正式啟動跨部會「綠蔭全民戰略」,落實賴清德總統指示,將「都市林」營造,提升為國家級調適計畫;同時建構「專業、專責、長期」的跨部會治理體系。鄭副院長強調,環境部所提「氣候調適綠蔭倍增計畫」應涵蓋以永續發展為核心的多重目標,包括氣候調適、維護生態景觀、守護民眾健康,並建構綠色生活之關鍵綠色基礎建設。鄭副院長責成環境部將委員所提出的意見與建議,納入總體行動計畫,並請各主責部會於今(2026)年9月前提報各分組行動計畫,展開社會溝通,期盼在年底前綜整為國家級計畫報院核定,於明(2027)年正式啟動。
賴總統在總統府「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」第七次會議上,正式宣布將要將「國土綠蔭」視為「國家級韌性基礎建設」,推動「都市林」提升為國家級的調適計畫。為了落實總統指示,行政院奉院長核定,成立「國家都市林推動委員會」,由行政院副院長擔任召集人,並指定環境部、內政部及農業部部會首長擔任副召集人,結合中央跨部會、地方政府與民間公私協力,建構「專業、專責、長期」的治理架構,整合中央、地方與民間資源,系統性串聯都市綠地、社區林帶與自然森林,全面構築國家級的「陸域韌性綠網」。
鄭副院長致詞時表示,本次會議意義重大,因為這是國家首次將種樹植林,提升為行政院跨部會合作的國家級氣候調適工作。鄭副院長指出,環境部所報告的「氣候調適綠蔭倍增計畫」草案,融入了創新治理思維,藉由整合中央氣候數據、空間圖資、正確種樹資料庫等資訊,打破點狀治理,扭轉過去各自為政而忽略生態保護的工程建設,建立循證治理及法規調適,並促進與地方政府協力合作,共同建構韌性綠網。
此外,鄭副院長也強調,希望透過開放資料,作為公私協力的平臺,促進公民參與,並從社區驅動出發,帶動公私部門串聯,將國家級計畫轉化為全民參與的在地行動,共同為自己與下一代打造生意盎然的綠蔭家園。
吳晟資政在會中以「愛樹的藝術」為題,與現場與會委員分享種樹的重要性,以及目前臺灣常見的錯誤種樹問題,包括「先工程,後植栽」、地表水泥化、以單一植穴來種樹、不當修剪、粗暴移植、一窩蜂種植不適當外來樹種等各種現象。
吳晟資政及在場委員也針對環境部《全民森活・韌性綠網》氣候調適綠蔭倍增計畫,提出各項建議,包括計畫範圍應納入全國海岸、平原、鄉鎮各級道路、應制定公共植栽專法、設立專責機構、計畫目標應提升到生態環境的營造、維護生態多樣性等。
鄭副院長在聽取委員意見後表示,感謝吳晟資政及各位委員的提醒與寶貴的意見。好好種樹,把樹種好,將樹木視為生命,維護其健康生長,應該是我們最基礎的工作,而且本計畫應該具有多重目標,除了強化氣候韌性、還包括復育生態景觀、守護民眾健康,並建構綠色生活之關鍵綠色基礎設施,使計畫能同時維護生物及文化多樣性,呼應聯合國的永續發展目標。請環境部將委員所提出的意見與建議,納入總體行動計畫,進行修正。
鄭副院長表示,本計畫要有所成效,必須建構一套專業、長效,且由中央、地方及全民共同參與的國家級系統性治理體系。在組織架構方面,本推動委員會,由環境部與農業部擔任共同幕僚,於環境部氣候變遷署設專案辦公室,並設立「資料與智慧管理組」、「適地適種及專業養護組」、「地景生態組」、「循環經濟組」、「全民參與組」、「森活健康組」六個分組,分工推動六大核心工作。請各主責部會於今(2026)年9月前提報各分組行動計畫,展開社會討論,廣納專家學者、NGO、企業與地方社區的聲音,在年底前綜整為國家級計畫報院核定,於明(2027)年正式啟動。
另外,政府將建立「中央、地方政府、在地社區」的三級推動網絡,協調各縣市「永續長」在既有依據氣候法成立之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下籌組專案推動小組,以整合地方相關單位共同推動。相關社會溝通成果與地方參與共識,將全面納入年底提出的報院計畫,並作為後續研訂專法及發布國家《都市林白皮書》的實質基石。
鄭副院長強調,政府將秉持「科學治理、公私協力、全民參與」的精神,推動國家級的「陸域韌性綠網」國土調適工程,為國人打造更涼適、更健康、更具韌性的永續臺灣。
委員名單如下:
【民間委員】
吳晟 總統府資政
林翰謙 嘉義大學特聘教授兼校長
任貽均 臺北科技大學校長
林裕彬 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院長
王升陽 中興大學循環經濟學院院長
蔡明哲 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教授/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處長
柳婉郁 中興大學森林學系特聘教授
林子平 成功大學建築學系特聘教授
王驥魁 成功大學測量及空間資訊學系特聘教授
張育森 臺灣大學園藝暨景觀學系教授
謝尚賢 臺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教授兼系主任/工程資訊模擬與管理研究中心主任/社團法人中國土木水利工程學會理事長/台灣人居環境全生命週期管理學會理事長
胡敏君 清華大學電機資訊學院資訊工程學系教授暨副系主任/清華大學藝術學院學士班教授
曹世綸 SEMI國際半導體產業協會全球行銷長暨台灣區總裁/AmCham Taipei台北市美國商會監事/TTIA台灣車聯網協會副理事長/中華國際會議展覽協會副理事長/TPVIA台灣太陽光電產業協會理事/CIECA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理事/台日產業技術合作促進會理事
顏博文 財團法人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董事暨執行長
楊平世 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名譽教授/台北市大安森林公園之友基金會副董事長
陳宇華 綠色冀泉社會企業創辦人/藍色冀泉公司執行長/中華社會設計永續發展協會籌備處負責人
鄭朝陽 聯合報新聞部深度內容中心副主任
黃昭勇 天下雜誌未來事業部總監暨《CSR@天下》總編輯
楊樺 TVBS新聞部副總監/TVBS「新聞大白話」監製 /東海大學政治學系兼任講師
黃裕星 台灣都市林健康美化協會理事長
【機關委員】
行政院鄭麗君副院長(召集人)
行政院陳金德政務委員
行政院葉俊顯政務委員兼國家發展委員會主委
環境部彭啓明部長(副召集人)
農業部陳駿季部長(副召集人)
內政部劉世芳部長(副召集人)
交通部陳世凱部長
教育部鄭英耀部長
經濟部龔明鑫部長
文化部李遠部長
財政部莊翠雲部長
衛生福利部石崇良部長
數位發展部林宜敬部長
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彭金隆主委
鄭副院長在聽取委員意見後表示,感謝吳晟資政及各位委員的提醒與寶貴的意見。好好種樹,把樹種好,將樹木視為生命,維護其健康生長,應該是我們最基礎的工作,而且本計畫應該具有多重目標,除了強化氣候韌性、還包括復育生態景觀、守護民眾健康,並建構綠色生活之關鍵綠色基礎設施,使計畫能同時維護生物及文化多樣性,呼應聯合國的永續發展目標。請環境部將委員所提出的意見與建議,納入總體行動計畫,進行修正。
鄭副院長表示,本計畫要有所成效,必須建構一套專業、長效,且由中央、地方及全民共同參與的國家級系統性治理體系。在組織架構方面,本推動委員會,由環境部與農業部擔任共同幕僚,於環境部氣候變遷署設專案辦公室,並設立「資料與智慧管理組」、「適地適種及專業養護組」、「地景生態組」、「循環經濟組」、「全民參與組」、「森活健康組」六個分組,分工推動六大核心工作。請各主責部會於今(2026)年9月前提報各分組行動計畫,展開社會討論,廣納專家學者、NGO、企業與地方社區的聲音,在年底前綜整為國家級計畫報院核定,於明(2027)年正式啟動。
另外,政府將建立「中央、地方政府、在地社區」的三級推動網絡,協調各縣市「永續長」在既有依據氣候法成立之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下籌組專案推動小組,以整合地方相關單位共同推動。相關社會溝通成果與地方參與共識,將全面納入年底提出的報院計畫,並作為後續研訂專法及發布國家《都市林白皮書》的實質基石。
鄭副院長強調,政府將秉持「科學治理、公私協力、全民參與」的精神,推動國家級的「陸域韌性綠網」國土調適工程,為國人打造更涼適、更健康、更具韌性的永續臺灣。
委員名單如下:
【民間委員】
吳晟 總統府資政
林翰謙 嘉義大學特聘教授兼校長
任貽均 臺北科技大學校長
林裕彬 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院長
王升陽 中興大學循環經濟學院院長
蔡明哲 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教授/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處長
柳婉郁 中興大學森林學系特聘教授
林子平 成功大學建築學系特聘教授
王驥魁 成功大學測量及空間資訊學系特聘教授
張育森 臺灣大學園藝暨景觀學系教授
謝尚賢 臺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教授兼系主任/工程資訊模擬與管理研究中心主任/社團法人中國土木水利工程學會理事長/台灣人居環境全生命週期管理學會理事長
胡敏君 清華大學電機資訊學院資訊工程學系教授暨副系主任/清華大學藝術學院學士班教授
曹世綸 SEMI國際半導體產業協會全球行銷長暨台灣區總裁/AmCham Taipei台北市美國商會監事/TTIA台灣車聯網協會副理事長/中華國際會議展覽協會副理事長/TPVIA台灣太陽光電產業協會理事/CIECA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理事/台日產業技術合作促進會理事
顏博文 財團法人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董事暨執行長
楊平世 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名譽教授/台北市大安森林公園之友基金會副董事長
陳宇華 綠色冀泉社會企業創辦人/藍色冀泉公司執行長/中華社會設計永續發展協會籌備處負責人
鄭朝陽 聯合報新聞部深度內容中心副主任
黃昭勇 天下雜誌未來事業部總監暨《CSR@天下》總編輯
楊樺 TVBS新聞部副總監/TVBS「新聞大白話」監製 /東海大學政治學系兼任講師
黃裕星 台灣都市林健康美化協會理事長
【機關委員】
行政院鄭麗君副院長(召集人)
行政院陳金德政務委員
行政院葉俊顯政務委員兼國家發展委員會主委
環境部彭啓明部長(副召集人)
農業部陳駿季部長(副召集人)
內政部劉世芳部長(副召集人)
交通部陳世凱部長
教育部鄭英耀部長
經濟部龔明鑫部長
文化部李遠部長
財政部莊翠雲部長
衛生福利部石崇良部長
數位發展部林宜敬部長
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彭金隆主委
行政院國家都市林推動委員會設置要點
一、行政院(以下簡稱本院)為積極因應氣候變遷衝擊,推動都市林綠蔭倍增與都市降溫,透過科學評估精準選址,整合跨部會資源與地方參與,並建立長效養護與公私協力機制,以強化國土都市環境韌性,特設國家都市林推動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會)。
二、本會任務如下:
(一)氣候調適、綠蔭倍增與智慧樹木管理政策之擬訂及推動督導。
(二)適地適種與長效養護、樹木資材循環經濟機制之擬訂及推動督導。
(三)全民護樹參與、ESG企業媒合與森活綠點推廣之政策擬訂及推動督導。
(四)其他都市林相關工作之跨部會合作、分工、法令、經費及爭議事項之協調、處理。
三、本會置委員三十三人,其中一人為召集人,由本院副院長兼任;副召集人三人,分別由環境部部長、農業部部長及內政部部長兼任。其餘委員,由本院就下列人員派(聘) 兼之:
三、本會置委員三十三人,其中一人為召集人,由本院副院長兼任;副召集人三人,分別由環境部部長、農業部部長及內政部部長兼任。其餘委員,由本院就下列人員派(聘) 兼之:
(一)交通部部長。 (二)教育部部長。 (三)經濟部部長。 (四)文化部部長。 (五)財政部部長。 (六)衛生福利部部長。 (七)數位發展部部長。 (八)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。 (九)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。 (十)專家、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二十人。
四、本會委員任期二年,期滿得續派(聘)兼之。委員由機關 或民間團體代表出任者,應隨其本職進退;非由機關或民 間團體代表擔任者,得隨召集人異動改聘。 本會委員於任期內出缺時,得予補派(聘),其任期至原派(聘)任委員任期屆滿之日止。
四、本會委員任期二年,期滿得續派(聘)兼之。委員由機關 或民間團體代表出任者,應隨其本職進退;非由機關或民 間團體代表擔任者,得隨召集人異動改聘。 本會委員於任期內出缺時,得予補派(聘),其任期至原派(聘)任委員任期屆滿之日止。
五、本會原則每六個月召開會議一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。 本會由召集人擔任主席;召集人未能出席時,由召集 人指定副召集人一人擔任主席。 本會委員應親自出席。但由機關代表兼任之委員因故無法出席會議時,得指派相當層級人員代表出席。 本會召開會議時,得視議題需要,邀請相關機關(構 )代表、專家學者與民間機構及團體代表列席。
六、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,由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署長擔任,承召集人指示,綜理本會有關作業及會議決議執行情形。 本會於環境部設專案辦公室,協助本會日常運作、跨 部會聯繫、全民參與平台營運、企業媒合平台及專家顧問團隊諮詢協調等事宜。 前項專案辦公室之專責組織及人力由環境部另行籌設 。
六、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,由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署長擔任,承召集人指示,綜理本會有關作業及會議決議執行情形。 本會於環境部設專案辦公室,協助本會日常運作、跨 部會聯繫、全民參與平台營運、企業媒合平台及專家顧問團隊諮詢協調等事宜。 前項專案辦公室之專責組織及人力由環境部另行籌設 。
七、本會得依任務設工作分組,以推動及協調相關議題;工作分組之主辦機關,由召集人指派之。 前項工作分組得視需要召開工作分組會議,並得視討論議題邀請專家顧問及相關機關(構)與會 。
八、本會幕僚作業由環境部兼辦。
九、本會委員、執行秘書及相關工作人員,均為無給職。但專家顧問及邀請列席之專家學者、社會人士出席會議,得依規定支領出席費。
十、本會所需經費,由環境部編列預算支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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